因工作需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三)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时间计算到2017年5月3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书记员15人
1、大学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70字/分钟以上;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警3人(其中女性1人)
1、大专以上学历;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3、公安院校、体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三)新媒体采编人员2人
1、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或新闻专业;
2、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3、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员2人
1、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执行赣州市现行临聘人员工资标准,并享受中餐、交通补助和奖励性工资等待遇。月收入3000元左右。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不提供住宿,可在本院食堂用餐。
本院在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此次招聘,已熟练掌握司法辅助工作技能、表现优秀的,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且不占此次招聘的名额。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6月6日—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4会议室(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6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准考证》。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面试及技能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生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特长等占20%,最终确定入围体检、政审人员。
面试和技能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联系。面试结束后,按1:1.5的比例进入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项目:书记员考核计算机办公软件的熟悉程度和打字速度;辅警考核体能测试;新媒体采编人员考核写作能力;计算机系统维护员考核计算机操作相关内容。考核小组结合考生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特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决定聘用的,由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本院工作。本院在职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后,须与本院解除原聘用合同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97-8178313;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赣州人事人才网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