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提升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今年牡丹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户籍不限。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计划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条件,所学专业均要求与应聘专业相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
5、报考区直医院护理专业者须获得护士执业证书或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招聘专业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名额138人,详细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定向招聘岗位见附件备注栏(均为临床医学专业,牡丹人民医院、小留镇中心卫生院、王浩屯镇中心卫生院各1人)。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医学影像学本科和专科、医学检验本科、儿科学本科、康复治疗学本科、针灸推拿学本科、中药学本科等紧缺岗位的计划除外)。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的招聘计划和报名出现的空缺,招聘计划不再调整。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8:30-12月13日17:3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12月12日-12月14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2月12日9:00-12月15日17:30
网上查询时间:2013年12月11日9:00-12月15日17:3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18日-12月19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需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然后打印《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二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现场资格审核办法
(1)须提交材料:网上填报打印的《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护士执业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聘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定向招聘岗位的招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先行报名。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开始前2天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否则视为弃权。
(2)现场资格审核的方法步骤: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所需提交材料到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采集身份证、个人掌静脉信息,并填写诚信承诺书。
4、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的人员才能进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确认的标志是“ 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必须使用工商银行B2C卡在线支付 (具体缴费办法详见菏泽人事考试网首页“信息快递”栏中的《菏泽市网上缴费工商银行B2C在线支付操作流程》)。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2月16日17:30前及时与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966087)。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核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面试、体检等其他相关费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全权委托有资质的高等院校代理。
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12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其中卫生法律法规10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90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诊断学、药理学、医学伦理学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区直医院按招聘单位、招聘专业分别划线,乡镇卫生院含区精神病医院按招聘专业分别划线;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招聘计划分别单独划线,报考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享受单独划线等招聘政策)。紧缺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确认地点(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公布,公布时间在笔试结束时告知考生。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题目委托有资质的专家命制,评委由外地有资质的专家组成。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顺序按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主要从专业知识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 分掌握, 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公示,同时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体检应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主要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对象须将相关材料交至指定地点进行验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思想品质较差、档案证件材料不合格、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参与邪教组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因弃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乡镇卫生院含区精神病医院,根据招聘计划,分别按各招聘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单位,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顺序),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编制。
八、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培训者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逾期无故不参加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加强监督
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将通过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其他
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05306208991
05303966052
05303966087
监督电话(工作日):05305928656
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www.hzrsks.gov.cn/
牡丹区政府网址:www.mudan.gov.cn
附件:招聘计划.rar
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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