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省编委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和县政府(2010)58号会议纪要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就我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幼儿教师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职位、名额
招聘职位、名额
本次职位为连城县农村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5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教师工作岗位的要求。
4、具体职位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缴费
1、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网址:www.eeafj.cn)。
2、报名时间和缴费:4月1日0:00(系统开启)至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对象、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三)笔试
1、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2、笔试时间:4月21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4、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总分=教育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
(四)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拟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体检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与聘前公示
1、拟聘人选资格确认: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毕业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幼儿园拟聘人选中具备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按闽教人[2012]5号文件中“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精神执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信息。无法提供材料确认,或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不符合报名对象、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2、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及拟聘人选资格确认不符合条件者,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结果,拟聘人选资格确认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县委编办、县人事局、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待遇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并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县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成立连城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六、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师范类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三)本次招聘职位年龄30周岁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对象,40周岁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对象。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五)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监督电话:连城县教育局监察室(0597)8912629
中共连城县委编办
连城县人事局
连城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