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后出生);
(三)具有五莲县户籍;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2017年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
3、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2)《2017年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须在2017年5月12日之前取得)、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各一份;(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为保证拟聘用人员素质,考试结束以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和考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聘用人员在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首聘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五莲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统一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2200元,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23995
1、2017年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docx
2、2017年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