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法学、统计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专业;
2.长兴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4月26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一楼党政人大办杨秋盈处。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
(1)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0,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10,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3)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91029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4月14日
附件: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