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南阳市招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性质
本次招聘单位为南阳市招商局,招聘单位供给方式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三、选聘范围
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国内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2017年南阳市招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表)。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报名时已取得岗位要求以上的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5、熟悉公文写作规则,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在外地工作;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内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征集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 3月 8 日-- 1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南阳市范蠡路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4楼西头443 号房间进行报名。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14日(9:00-12:00,14:0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需持本人学位证、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个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小于等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笔试
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起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异地出题、异地考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优先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考察。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