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医院理事会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编制外)20名,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本次招考领导小组,张辉任组长,韩周双、舒达勇、徐建宏任副组长,徐鸿、宋顺平、梁大明、柏爱华、白丽娟为成员,负责对本次招考进行组织、实施、监督等。
三、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护理人员20名。
(二)报考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含助产)类别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2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身高155厘米以上;性别不限;因岗位特殊需要值守晚夜班,本次招考不接受孕期及哺乳期人员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护理部(医院行政楼103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四)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医院留存。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予以登记报名;报名后经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报名费:每位报名者交报名费¥50元。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临时确定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待定(与考试时间同时通知)。
(二)考试须知
1、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20分钟者作弃考处理。
2、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对该招考计划予以调减,开考比例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报名后未能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三)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成绩均设100分,总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湄潭县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在本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临时通知。
(三)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二)医院按国家规定给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薪酬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九、其他
本次招考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一次性招聘护理人员不超过3人的,从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直接择优录用(落选人员总成绩前6名中由高到低依次录用)。
本《招聘简章》由医院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253200(护理部)
0851-24252725(人事科)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