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到市公安局辅助岗位工作的人员简章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宛政纪〔2012〕17号、宛政纪〔2012〕62号)要求,经报市政府同意,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市保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到市公安机关辅助岗位工作的人员,现发布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500人,岗位设置如下:
(一)直属城区派出所辅助人员240名,聘用后由市公安局统筹安排到相应的派出所,其中外勤岗位210名,适合男性,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1;普通岗位30名,性别不限,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2。
(二)直属农村派出所辅助人员160名,聘用后由市公安局统筹安排到相应派出所,其中外勤岗位140名,适合男性,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3;普通岗位20名,性别不限,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4。
(三)监管支队辅助人员20名,其中女子监区岗位5名,限女性,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5;其它辅助岗位15名,适合男性,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6。
(四)特警支队辅助人员30名,适合男性,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7。
(五)其他辅助人员50名,性别不限,报考职位代码为141208。
二、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公安机关下属单位相关岗位辅助工作,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人均1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辅助岗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南阳市户籍(含南阳市所辖县、区);
3、年龄18到35周岁(1997年1月1日前至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已经或曾在市公安局辅助岗位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如纹身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4年12月29日在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yang.gov.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ny.lss.gov.cn)、南阳人事考试网站(http://nyrsksw.com)和《南都晨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10日(每天8︰30至16︰30)。报名地点:南阳市白河南兴隆路3号市人力资源大厦三楼大厅。
报名人员需事先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阳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到市公安局辅助岗位工作的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各1张)(见附件)。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加分所用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关系在其它单位的需提供考生被聘用后同意转移社保相关手续的证明等有关材料。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共计60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报名地点(南阳市白河南兴隆路3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文化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招考职位超(含)100人的岗位按1:1.5的比例、招考职位低于100人的职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测试协议书,考生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男子1000米跑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纵跳摸高≥2.65m为合格,纵跳摸高﹤2.65m为不合格。女子8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女子800米跑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纵跳摸高≥2.30m为合格,纵跳摸高﹤2.30m为不合格。纵跳摸高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跑步环节,跑步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跑步成绩×50%+加分条件。
退役士兵(含转业士官)报考的总成绩加5分;全日制计算机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报考的总成绩分别加2、3、4分。
(六)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以下2个文件执行: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体检所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向参加体检人员收取。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进行。
因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市招聘办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阳市保安公司发拟聘用人员报到通知。拟聘用的辅助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按规定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阳市保安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及《南阳市公安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犯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阳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377-63137511;0377-63311110转人事科
附件:南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市公安局辅助人员报名表.rar
南阳市公安机关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