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2013年我县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聘考试计划,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此次招聘的考试工作;县招聘办具体负责此次招聘考试的考务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招聘共28个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0个,管理岗位18个),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乡镇交管站)12个岗位,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所)10个岗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安全生产监控与调度中心)6个岗位。
各招聘岗位详见《紫云自治县201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内在职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11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紫云自治县201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学历证书(即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已就业人员须持原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不诚信,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工作组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3年11月29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
六、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