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龙宫风景区2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景区招聘办”)。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30名。
1001、景区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拟招聘管理人员4名;
1002、景区旅游管理中心拟招聘管理人员26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专业、学历及其它条件
详见《龙宫风景名胜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龙宫风景名胜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予以确认。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下午4:00。
报名地点:龙宫风景区组织人社部。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3年8月22日至2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审查: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大学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同底(白底)照片4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分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1)经组织、人社部门派遣到我市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3分);(2)“三扶一支”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5分)。
2、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龙宫风景名胜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1)到事业单位见习期满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扶一支”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服务期满的证明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申请表》经景区招聘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五)考试及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景区招聘办确定,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拟面试人员。
2、面试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按各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景区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根据考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景区招聘办指定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七)考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1。考察由景区招聘办组建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结束后,由龙宫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3、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八)公示。对聘用人选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期间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3-3661025(龙宫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部)
监督电话:0853-3661043(中共龙宫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七、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龙宫风景名胜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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