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平坝县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坝县公安局工勤人员30名。该岗位为全额拨款机关工勤岗位(编制内普通工人),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处理一线执勤勤务,完成相关后勤和保障工作。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平坝县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学历和专业要求:
(1)报考A01-A05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招男性),共设岗位20个。
(2)报考B01-B03岗位须系平坝县公安局在岗治安员(临聘人员),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设岗位10个(其中男性8个,女性2个)。
3、报考A01-A05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10月30日以前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B01-B03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平坝县公安局在岗治安员不受户籍限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等次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7)曾经有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9)道德败坏,曾有过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人员;
(11)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1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中心大厅。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提供证件与在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B01-B03岗位的须由县公安局出具的在岗证明、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填写《平坝县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7日至11月8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整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有关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公告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则取消下一环节科目的考试资格。
1.笔试
本次招聘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比例设开考比例。若报名数小于招聘岗位数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纵跳摸高。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考生签字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此项目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与体能测评合格人数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招聘计划数与体能测评合格人数1:3比例)调整和减少招聘计划数;无考生通过体能测评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人员范围按照体能测评后确定的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能测评合格人数1:3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体能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平坝县公安局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招聘程序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果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体检
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由平坝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以现实表现、学籍档案、军人档案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道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5.曾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等次处分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8.道德败坏,曾有过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9.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10.在招聘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11.经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在所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的服务期协议。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平坝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岗位的,原则上允许报考。
九、待遇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3-4763108(平坝县公安局)
0853-4224315(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3-4864498(平坝县纪委监察局)
2、本次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4、在招聘过程中,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公告(如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其它需公示的内容)都将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本次招聘由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坝县公安局解释。
附件1:《平坝县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表》.rar
附件2:《平坝县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rar
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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