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德清县卫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优秀卫技类人才来我县工作,经研究,现就2017年德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择优签约招聘卫技类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省级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中国共产党党员。
4.在校期间获一、二、三等奖学金。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1.“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愿意从事儿科、妇产科、急诊科、耳鼻喉科、皮肤科、麻醉、B超和医技岗位的。
3.2016年、2017年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及适合从事医技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愿意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
4.预防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检验、病理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其他人员
1.达到《德清县卫生计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德卫计[2016]74号)人才引进条件的高层次卫技人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的历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卫技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三、择优签约时间、报名地点
1.签约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
2.签约地点:德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
3.报名时随带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1.择优签约应符合各单位年度招聘计划。
2.择优签约人员需参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的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15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若到时无法提供有关原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4.凡择优签约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不包括三年规范化培训时间)。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