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吉县卫计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安卫计〔2016〕65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人员需求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员工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和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能胜任正常工作。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材料:《安吉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或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报名地点:安吉县妇幼保健院行政四楼人事科。
2、笔试: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招考程序。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招考程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50%合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为先。
6、体检、考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三、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签订编外用工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不能按时报到或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带来岗位空缺或聘用人员在半年内辞职的,可从本次考试中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聘用人员签约之日后6个月内。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方案经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和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吉县就业人才网上发布。
2、整个招考环节接受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报名咨询电话:0572-5129088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