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特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前来应聘。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在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法律、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
5、32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若报名总人数超过10人的可组织笔试)。
四、待遇
拟聘用者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月薪25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报名表、一寸免冠照1张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南浔区南浔镇联谊西路1号)7楼706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3630581,联系人:钱老师、李老师。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2日11时(节假日除外)。
六、附件:报名表.xls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