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台州市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中层副股及以上人员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三年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有较强的文字、言语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
2.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二楼204室(综合科)。联系电话:88830125。
3.报名要求: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选调方法、程序
1、资格审查。我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谈。
2、面谈。面谈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岗位适应程度等综合素质。
3、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法制办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确定选调人选。按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调入人选。
5、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报名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