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科协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市科协实际,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科学技术馆是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事业单位,是以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展览、科技培训、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的科普宣传教育机构,是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传播科学的殿堂,启迪创新的摇篮,展示科技的窗口,交流科技的园地,是湖州市科普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应届毕业,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热衷科普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执行能力,能够胜任科普研究和相关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8:30—11月30日16:00,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2.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邮箱kjgbaoming@163.com。
3.联系人:冯筱祥联系电话:0572-2399065
(二)资格初审
按规定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向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入围通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
(三)资格复审
考核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方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具体以入围通知书为准。
2.参加考核时,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入围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推出岗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统一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huzhoukexie.com.cn/)公布。
(二)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科协纪检办公室和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296,0572-2175933。
(三)对涉及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湖州市科协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