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聘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4〕4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南浔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南浔区总工会。
(二) 招聘岗位及名额:专职从事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男女各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户籍在南浔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管理学(财务会计)、法学专业。
6.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3年工作经验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进行招聘,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2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2.地点:南浔区总工会办公室(地址: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南浔区行政中心西楼13楼1312办公室),联系人:沈主任,咨询电话:3023532。
3.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及《南浔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贴照片,A4纸打印,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区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 9:00-11:30。
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2015年10月—2016年10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四)面试
面试由南浔区总工会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实施;录用考察人选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
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录用
对被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培训后,分派到各自岗位从事工会工作并与区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
三、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区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
(二)薪资待遇:工资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浙江省聘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总工发〔2014〕40号)要求执行。
(三)工作内容
1.按照上级工会要求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开展工会组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所辖区域内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和台账;
2.帮助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3.组织指导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
4.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协助区总工会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职工教育和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工作;
6.负责基层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意见建议的信息收集,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
7.工会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南浔区总工会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