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1名,从事宣传文秘岗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温州地区户口(龙湾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先)。
(二)男女不限,男性优先。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文秘专业优先。
(四)身体健康,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要求具备一定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office等日常办公室软件。
(六)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具体面议。
三、报名方法
即日起两周之内,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投送至251598166@qq.com邮箱;或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寸免冠照片2张,到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7号楼218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报名。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将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577-55872092(陈警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50-16:30)
下载附件:
附件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文职人员、协警招录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