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长兴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以2016年1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5.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8:00-11月9日16:00。应聘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1寸近期彩照1张、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行政中心C座1306室报名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的1:3,则取消本次考试。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面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45450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长兴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