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的意见,加强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我市招聘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各1人。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需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种植业岗位所学专业为: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作物生产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农业技术与管理;报考畜牧业岗位所学专业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畜牧兽医、畜牧、饲料与动物营养、兽医、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科学与技术、养禽与禽病防治;报考渔业岗位所学专业为: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水生动植物保护、海洋捕捞技术、渔业综合技术、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1 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
报名时间:11月26日9:00——11月28日17:00。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市农委科教科。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填写报名登记表,选择并确认所报的具体岗位。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市农业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复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并通知其本人。复审通过的,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参加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项目从事支农工作的人员实行考核加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考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3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由市农委组织,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东台农业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如有考生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农业信息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七、政策待遇及岗位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并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从起薪之月起,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者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到用人单位。聘用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市农委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和续聘的依据。项目实施期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如本人愿意可以续签合同。
本《公告》由东台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5-68961312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961211
东台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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