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使用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其中:乌兰浩特市招聘32名,阿尔山市招聘32名。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招聘计划中安排22个名额专门用于招聘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简称“六项目专项”),安排8个名额专门用于招聘蒙语授课、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授专项”)。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职称、执业(从业)资格要求(见附表);
6、“六项目专项”岗位,只允许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蒙授专项”岗位,只允许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
7、应聘“蒙授专项”岗位,应能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wlht.gov.cn)、阿尔山市政府网(网址:http://www.aes.gov.cn)、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上发布。具体发布工作由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乌兰浩特市的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阿尔山市的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2、报名采取网上自行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网自行填报、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聘过程应使用同一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得报名)、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职称证、执业(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六项目专项应聘人员还需携带在兴安盟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 50 元(2013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确认本人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并对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的报名表等材料以及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原则上应聘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方可开考,达不到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主管机关核准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和调整招聘计划,并根据招聘工作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是否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和设置的笔试最低分数线于笔试开考前在网上发布。
5、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7日(公休日不休息),逾期不候。乌兰浩特市的资格初审地点在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兰浩特市党政综合办公楼一楼),阿尔山市的资格初审地点在阿尔山市卫生局(阿尔山市卫生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将手续完备的报名表分别送交盟人社局和盟人事考试中心。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送交的报名表确定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
6、笔试开始前3天发放笔试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报考蒙授专项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题参加笔试。
4、笔试于2013年11月23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40%+民族加分。笔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7、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行专业测试),其他开考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负责。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分别由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专业测试
1、根据专业测试的需要,制定专业测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报经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实施。
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结构化面试。
3、专业测试具体日期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5、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
(六)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及考察分别由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八)人员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乌兰浩特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组织应聘人员报岗。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的人员聘用通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核定和落编等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进入:2013年乌兰浩特、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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