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浦阳镇综合服务中心)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用指标
本次共选用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浦阳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报名人数未达到选用指标1:2时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用名额。
三、选用条件
(一)杭州地区行政范围内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需在原单位工作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二)如报名人员为萧山区外的,未婚人员须原籍地为萧山(不含大江东),已婚人员须配偶工作单位及户籍均在萧山(不含大江东)。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要求男性。
(四)有文化产业发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中在群众性文化活动、文创产业领域特别优秀的年龄、性别可放宽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用程序
采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日报、萧山网发布选用公告。
(二)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7日。报名人员可在萧山网公告上下载《萧山区浦阳镇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传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157853331@qq.com)。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萧山区外的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
4、任职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及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二张;
6、有关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分初步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收到报考人员邮件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提供报名所需所有纸质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量化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选用指标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用量化评分法,根据面试和考察得分情况(面试占70%,考察占30%)择优确定拟选用人选。
(五)公示:拟选用人选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考者需事先征求现编制所在单位组织(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浦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人:徐静珊,联系电话:82279016。
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萧山区浦阳镇综合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