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加强我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经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一届九次常务会议(【2016】第9期)审议决定,同意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辽中分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府雇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及招聘对象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为辽中区常住人口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对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招聘对象:招聘2014—2016年退役士兵50名,高校毕业生10名(含“三支一扶”大学生1名)。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1、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府雇员退役士兵50名,男身高170cm(含)以上,女身高156 cm(含)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8年10月31日以后)。
2、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府雇员高校毕业生10名,男生6名,女生3名,“三支一扶”大学生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0月31日以后)。
四、招聘流程
1、公告
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aozhong.gov.cn);辽中区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30日。
2、报名及资审
奖励查档时间: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4日,每天8:30—16:30,周六、周日休息。
奖励查档地点:辽中区民政局办公室(辽中区政府路111号)
联系人:韩有库 联系电话:024-87801510
资审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4日,每天8:30—16:30。
报名地点: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联系人:郑松鸣 联系电话:024-87882378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见附件),带近期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退伍证、携带加分查档奖励证明(辽中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查档奖励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审合格者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奖励加分名单。
3、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辽中区第一初级中学(辽中区政府路278号)
出题范围: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设置相应专业试题,试题内容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知识。
要求: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当天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退役士兵奖励加分:有下列奖励之一均可获得加分,不重复加分。党员、班长、副班长、嘉奖、优秀士兵、士官加5分,三等功及以上加10分。获奖加分以部队档案为主,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附电话通知)。
要求: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足可按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5、公示总成绩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6、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电话通知。
要求:退役士兵根据总成绩排名前50名参加体检,高校毕业生男生前6名、女生前3名参加体检,“三支一扶”大学生前1名参加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体检。
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甲肝、乙肝、丙肝、戊肝、结核、血液病、肾病、高血压、糖尿病、心电图异常及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其他传染性疾病。
7、考察:经资审、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办相关备案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得报考。
2、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招聘的城管执法局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能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劳动合同按工作需要签订,一年一签,如因工作不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签订合同工资标准的日工资计算),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
2、薪酬待遇:城管行政执法局政府雇员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依法缴纳三险(养老、工伤、失业)。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