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招聘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能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劳动合同按工作需要签订,一年一签,如因工作不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未满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签订合同工资标准的日工资计算),聘用者试用期3个月。
2、薪酬待遇:月工资2000元,因区政府政策调整而调整,依法缴纳三险。
三、报考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吃苦奉献精神,适应工作需要;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条件
招聘政府雇员1名,从事工程招标岗位。
1、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排水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焊接技术与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土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具有两年以上与所学专业的相关工作经验(实习期间不计算年限)。
3、户口属地在沈阳市辖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操守、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公告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6日。
(三)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6月29日(早8:30至晚16:00)。
(四)报名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沈阳市辽中区中心街58号)。
联系人:刘女士、韩女士联系电话:87894533
(五)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两年以上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填写《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报名时交近期同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六)录用办法:现场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面试、体检、考察。按成绩第1名录用为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政府雇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录取。
(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出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得报考。
2、应聘者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