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招聘数量及学历、年龄等条件见附件1《2016年亳州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2016年亳州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其他事宜
确认报考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亳州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7日-11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领取地点
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
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page]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确定。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及实绩、德才与群众口碑、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不超过一次。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不超过一次。
2.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缴纳五险。
3.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由纪检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和亳州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132036、0558-5555502。
附件1.《2016年亳州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附件2.《2016年亳州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