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聘用人员的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身份:属聘用合同工;
(二)工资待遇:根据各个工作岗位设定相应基本工资,并根据合同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三、参加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六)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共招聘5人,具体要求如下表:(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严格考试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应聘人员条件、招聘程序和面试、考核时间安排、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在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并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于报名时提交招聘单位。
(2)应聘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验核。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为15:00-17: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应聘者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报名。
(3)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和考核
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限10-15分钟。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考核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公示与聘用
1.体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本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对于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选,在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同意,作为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编:537500
联系人:黄勇 温嘉惠
联系电话:5322018
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