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专业人才队伍,提升开鲁县卫生医疗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40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须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二)报考者须为开鲁县生源或2015年12月31日前因投靠父母或因婚迁入开鲁县户籍且报名时持有开鲁县户籍。
(三)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卫生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服从分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设七类岗位,总计招聘40人。具体岗位为:西医临床医学岗位6人(其中蒙授蒙医专业1人)、中医岗位2人(含中医骨伤、康复医疗)、医学影像岗位3人、医学检验岗位4人、药剂岗位4人(其中在我县服务期满项目生岗位1人)、助产岗位1人、护理专业岗位20人(其中在我县服务期满项目生岗位1人)。
三、特殊政策
(一)在我县服务及服务期满的项目生,不限年龄和户籍。
(二)药剂、护理专业岗位各单列1个名额在我县服务期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项目生中招聘,西医临床医学岗位单列1个蒙授蒙医名额,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名额转到普通考生报考名额;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总招聘名额中单列4个岗位名额,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名额也转到普通考生报考岗位名额。
四、招聘方式及待遇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后公布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和公示合格后,按成绩报岗。
此次招聘实行合同制,不纳入编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考评、聘任和年度考核,签约后必须在开鲁县工作五年以上。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报名具体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毕业生学籍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各种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并从开鲁县党政信息网下载填写《开鲁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
报名要求:报名者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名人员达到招聘岗位人数3倍时,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应招人数3倍时,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8日,周六、周日不休。
地点:开鲁县人事劳动大厦316房间。
联系电话:0475--6212575
开鲁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