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奈曼旗国税局税收征管工作人员不足,难以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问题,经旗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税收征管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岗位,安心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学历: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
(四)身体健康,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奈曼旗户籍(含奈曼生源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奈曼旗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42134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在奈曼旗政府网自行打印并填写的《奈曼旗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报名费每人70.0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本次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聘用的解除合同,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报考者请留意奈曼旗政府网)。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三、聘用方法及待遇
经批准聘用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由人社部门负责工资发放和缴纳社会保险,国税部门负责岗位管理,并与人社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工作表现可续订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旗财政统筹。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含三险个人缴纳部分),人社部门负责按照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规定依法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四、有关要求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招聘过程中所有信息,将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整个招聘工作在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2、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