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结合和田市社区工作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为部分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6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汉族100名,少数民族166名)。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考生原则上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目前在和田市工作的选调生、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及退伍军人,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街道党工委推荐的优秀公益性岗位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的优秀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报考职位
报考职位为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政审表》和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取得HSK6级及以上考生,需提供HS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退伍军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是选调生、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配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13日-10月22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市委组织部(基层办)。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等相关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3)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汇总确定后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3、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抽签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田市委组织部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和田市委组织部领取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市委组织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应在体检后3天内登陆和田市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16年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报送和田市委组织部(基层办)。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公示。
(七)聘用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即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在合同期限内可参加和田市相关职位的招考。如报考和田市以外职位的,必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4、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鉴定表现优秀的,且本人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的,方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和田市委组织部 0903-7881016,联系人:潘万玉,穆村;
和田市人社局 0903-2054481,联系人:马立权。
(二)监督电话:
和田市纪检委信访室 0903-2518806;
和田市纪检委执法室 0903-2518265。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1. 《2016年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 《2016年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xls
中共和田市委组织部
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