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郴州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最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11月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为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报考聘用工作全过程。
(2)市中医医院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定。
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
(三)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核考察工作由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考核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论,经郴州市中医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医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考核考察、体检后,对本人放弃体检、考核考察或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市中医医院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郴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35-228705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郴州市中医医院监察室0735-2287065。
附件:1.《2016年郴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2.《2016年郴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郴州市中医医院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