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郴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设置了学前教育系、初等教育系、艺术系、教育技术系和公共基础课部、思想政治课部以及继续教育部,开设了高中起点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科学教育、表演艺术、现代教育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三年制大专和初中起点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艺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五年制大专专业。我校以培养培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主,同时培养社会需的艺术服务类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我校发展的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7名。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精神,专业教师熟悉教学基本理论,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规律和特点,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专业技能过硬,实际动手能力强;专职辅导员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耐心,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愿为我校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2、教学法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其他专业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专职辅导员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的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
2、报名地点: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宣传人事处
报名时须交一份个人简历(含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专业)、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8日。
2、面试方式:试教、专业技能考查、当面交谈。
(四)考核。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等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并根据缺额,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即与学校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校内同级同类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四、咨询电话
办公室:0735-2357828
组织宣传人事处:0735-2616158
教务处:0735-261685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青松:13973509076
李建华:13975548470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