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桂东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6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员63名,其中综合管理类岗位15名,专业技术类岗位4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0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5月1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在1980年5月1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要求及流程
1.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投递报名(邮箱:gdxsydwzp@163.com)两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因桂东是边远贫困山区,对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桂东县桂花大道10号,乘2路公交车)。联系人:李玉珍,联系电话0735-8630878。
4.报考流程
(1)报考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负责审核确定。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2016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同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考岗位名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凭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完成报名。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表及扫描后的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文档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并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gdxsydwzp@163.com进行初审资格。投递电子邮件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5月13日18:00。网络投递报考人员在收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的邮件后,完成报名。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2)报名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通过网络投递报名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需带证件原件到相应报名地点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报考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郴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至1:2。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于5月17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前往原报考地点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于5月20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6.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6年6月2日-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设在桂东县人社局410办公室。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6月中旬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
2.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5.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违反体检纪律、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六)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合并招聘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者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8630878
六、举报电话
桂东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735-8623376
附件:
1.《201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2.《201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