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优化工作队伍,提高保障和服务民生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住房保障管理3名;房屋管理1名;房屋维修管理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16年8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4、热爱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较熟练操作电脑;
6、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
1、在媒体、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2016年8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3楼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67号)。
3、报名者可登陆宁波市海曙区住建局网站(http://hsjsj.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网(http://zfbz.haishu.gov.cn/)和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9月份,具体日期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合格分的,核减招聘指标。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录用
结合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在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基础上,年薪约5 - 5.5万元(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正式聘用后,由本单位与聘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咨询电话:0574-87366407、87343816。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rar
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