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海洋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海洋研究院为市政府直属的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职责是: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前瞻规划与评估;建立海洋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洋大数据、样本、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应用型科技研发;遴选海洋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应用和推广,创办科技型公司;建设海洋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涉海学科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承接国家海洋局、宁波市涉海职业培训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9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 www.nbdp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推荐表、成绩单,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77670352@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邱老师,电话:0574-87319969转602,15858461725。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经主管部门同意,认定本次招聘“海洋资源环境研究”岗位为紧缺岗位,当报名人数低于3:1时,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7月26日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之后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6、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将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推荐表、成绩单,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成绩
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布,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发改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和联系人:0574—87319969转602,15858461725;联系人:邱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360
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xls
宁波海洋研究院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