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商务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国际投资促进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国际投资促进局是一家宁波市商务委员会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境外投资商、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络跟踪工作;承担外商来甬投资考察的接待、接洽工作;参与重大外资项目前期研究和商务谈判;承担全市境外客商及机构的信息管理;参与、承担市政府部分重大国际招商活动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肯干;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且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文字能力;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国际招 商 |
管理 |
1 |
推进重点产业国际招商工作,组织专业招商活动,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外资大项目,指导、服务各区域开展国际招商工作,承担高端商务洽谈及大型经贸活动的交替传译工作。 |
经济学门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备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国际招商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学历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年龄35周岁以下即指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6年8月11日9∶00时至15日16:30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17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缴费确认
时间:2016年8月18日9∶00时至19日16:3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4.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8月25日9∶00时至26日16:30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二门,其中一门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综合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另一门为英语。笔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nbcom.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综合专业100分+英语100分,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上公布(http://www.nbcom.gov.cn/)。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责任处室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7885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8198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