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大新闻信息中心(宁波市人大立法研究中心)是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承担地方立法的基础研究、课题调研、立法调研论证、法规起草、征询服务、信息管理、新闻宣传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 、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人大新闻信息中心(宁波市人大立法研究中心) |
立法调研科职员 |
管理 |
2 |
法学类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宁波市户籍 |
1.有2年及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历(其中对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工作经历年限可放宽至1年及以上);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对在国企或事业单位任中层领导干部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注:学历(学位)、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年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9∶00时至15日16:30时。
2、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人员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同时需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17日。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未通过者主办单位说明理由。
4、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8月18日9∶00时至19日16:30时。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7号)。
5、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5日9∶00时至26日16:30时。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根据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人大网(www.nbrd.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单位出具的从事法律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职称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未按时参加或未能通过资格复审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大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人大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2981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