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具体实施海盐县境内道路运输管理,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2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适应道路运输执法管理工作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2、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沟通表达和协调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色盲、弱视,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海盐户籍或生源。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道路运政稽查
人数:2名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退伍军人或转业士官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专业:法律、交通运输相关专业
说明:稽查人员需经常户外路面及运输现场执法,并有夜间值勤,所以此岗位适合男性。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8月30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305室(武原街道盐湖西路158号)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由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酌情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录用对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录用: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按照《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6、待遇: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员按《招聘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凡《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不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0573—86083512
海盐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