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和省人社厅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精神,我县本次计划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及统计工作临聘人员1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
1.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以2016年8月17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的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就业和社会保障及统计事业。
3. 身体健康。
4. 招聘岗位:乡镇劳管所及劳动监察大队、就业管理服务处等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及统计工作的临聘人员13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于2016年8月29日—30日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明招路1385号)现场报名,报名表在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ylss.gov.cn//)自行下载,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需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咨询电话:0579-87638581。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时,该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全部参加考试人数的笔试平均成绩才能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若有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岗前培训、选岗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规定时间内不作出选择的,视作自动放弃选择岗位处理。择岗后与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其他
1. 被聘人员经济收入水平参照当地大学生村官收入水平。
2. 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八、 本公告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