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结合宜昌市夷陵区编委会下达2016年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拟组织宜昌市夷陵区2016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夷陵区9个主管部门17个事业单位20个岗位,共招聘25人,详见《2016年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6年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党建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区人社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2016年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11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公共教育培训考试中心(夷陵区长江市场湖光路7号夷陵就业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表》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并复印二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笔试费100元。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派人现场指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2)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参加笔试人数均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夷陵区人社网公告。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夷陵区人社局网均可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夷陵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夷陵区小溪塔夷兴大道46号人社局机关大楼504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以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相同相近岗位统一一套试题。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笔试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社局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夷陵区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并列的,则加试,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夷陵区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夷陵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夷陵区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纪依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考务咨询电话:0717-7816063(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监督举报电话:0717-7834212(组织部干监科)、0717-7201659(人社局政工科)。
附件:1、2016年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2、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日
1、2016年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