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单位用人实际,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黑河市实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是一所集普通中专、职高、技工、成人函授及短训为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校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其职能是:以学生“升学有基础、就业有技能”为培养目标,向高等职业院校输送合格人才,为黑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技术人才。
2.黑河市实验幼儿园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其职能是:对2--6岁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7名。黑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6名,其中:计算机教师岗位2名、俄语教师岗位1名、生物教师岗位2名、化学教师岗位1名;黑河市实验幼儿园计算机教师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黑河地区行政区域内户籍(不含农垦、森工系统,2016年6月30日前迁入有效)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 7月25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6.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办学校在岗教师有3年以上教龄的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见附件)。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7月2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黑河市教育局一楼(中央街教育大厦)
联系电话: 0456–8256638,联系人 : 王 珊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拟报岗位专业知识。享受政策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相应分数,公办学校在岗教师有3年以上教龄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具备政策加分及教龄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俄语、生物、化学岗位教师面试的方式为说课;计算机岗位教师面试的方式为说课(成绩占5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50%)。应聘者抽签确定说课内容,考官当场评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可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本方案由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