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森林防火工作需要,使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爱辉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职责任务是:从事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巡护、扑救火工作;除完成春秋两季扑火外,重点参与火源管理预防、清山清林、防火值勤,参加政府组织的急难险重的抢险救灾活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0名,扑火队队员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黑河市爱辉区、合作区户籍(2016年4月26日前迁入有效)的复员兵和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林业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扑火队员岗位:招聘10名,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以后出生),复员兵。
2、扑火队员岗位:招聘10名,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公告在爱辉区政府网站
(http://www.aihui.gov.cn/html/index/)发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退伍兵需提供退伍证,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道证。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爱辉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黄贤娟、宋杨联系电话:04568227062
(二)考试
区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爱辉区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爱辉区政府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总成绩可在爱辉区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部队、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爱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动,在聘期内享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