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北安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北安分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招聘工作人员。
二、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名(期限2年即至2016年12月30日,表现突出继续留用)。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居住地为北安市;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录入、编辑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5.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土地管理、法律、中文专业优先;
6.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违法违纪受过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考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6日—7月10日。地点在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北安分局(北安市八道街)406室,联系人:潘亿文、白冰。
电话:6400390、13555231819、13763707727。
2.报考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北安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范围为公务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依次顺延。面试采取面对面的方式,由考官向面试者提问,并按照标准统一格式记下面试者的回答和对他的评价,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有关规定
1.考试结果实行公示制,公示期为5天。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6-6400390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由聘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单位缴纳部分,个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杰
副组长:廖锦光 王凤文
成 员: 潘亿文 刘洪平 刘惠涛 张忠亮 史长凯 李文波 李忠华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北安分局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北安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
北安分局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