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90名城市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大生态大发展大民生”战略及三年脱贫摘帽和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着力解决就业困难群体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有效缓解就业压力,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城市协管员90人(其中男80人,女10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2、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自愿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中阳籍,离校未就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2日至1998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制或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预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公告: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17日
在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县委、县政府公示栏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4日
3、报名地点:县委大院2号楼1层行政审批大厅
4、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中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红底同底彩色1寸免冠相片3张。报名表在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zhongyang.gov.cn下载。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2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情况,由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查询成绩,并在县委、县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预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录人选。
(五)体检
被预录人员均需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预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委、县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替补;公示期以外被取消资格的,不予替补。
(七)岗前培训
被录取人员由单位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上岗。
六、待遇及管理
1、签订协议。被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聘期3年。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规定比例列支,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由单位根据规定按年缴纳。协议期满,自动终止,自主择业。
2、岗位补贴。聘用期间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支付(1320元/月),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经费来源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另外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经费由县财政筹集。
3、档案管理。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
4、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终止用工协议。
七、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证明,违犯考试纪律带夹带、抄袭、替考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八、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各界社会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预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8-5300621
中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附件:中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