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县拟招聘29名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社会招聘25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各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财政局下属3人,食药监局下属2人,安监局下属10人,水利局下属2人,劳动局下属2人,畜牧局下属2人,合检验检测中心4人,扶贫办2人,集中供热办2人。
按上级政策规定,县级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招聘总岗位的12%的比例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岗位可以转为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
(四)年龄:本科生学历为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执业资格等其它具体资格条件。(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其它服务基层工作”(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及公安机关掌握有关劣迹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到7月24日下午6:30前在文水县文兴会堂文兴厅报名。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档案保管单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资格证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有关表格,接受资格审查。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在报名地点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报名、考试费用60元/人。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报名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3、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一律参照山西省2015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执行。4、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一律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共同对所报考生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根据资格审查结果于2015年7月28日在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名额;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名额,调配增加到本单位同类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已报名并缴费人员在2015年7月27日进行一次应聘岗位的改报。
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此次拟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安排
1.考试要求
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地点:文水县城镇中学。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分别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60分)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素质。
面试工作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考察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纪检监察、人事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七天。如有异议,由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理。
五、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考试、政审、体检等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所聘人员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调动。
六、本方案由文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
公开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358-3022465
附件:1.2015年文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文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附件1 | ||||||||
2015年文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岗位名称 |
聘用 名额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条件 |
备注 |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
全额 事业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财政金融类 |
|
|
专业技术2 |
1 |
工商管理与市场营销类 |
|
| ||||
财政局农发办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与经济管理类 |
|
| |
水利局水资办 |
全额事业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水利类 |
|
|
专业技术2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水利类 |
|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 ||
食药监局不良反应检测中心 |
全额事业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医药器械相关专业、药学类 |
|
|
专业技术2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 ||||
文水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 |
全额事业 |
专业技术1 |
5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安全工程类 |
|
|
专业技术2 |
2 |
安全工程类 |
|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 ||||
专业技术3 |
2 |
采矿工程 |
|
| ||||
专业技术4 |
1 |
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
|
| ||||
劳动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 |
全额事业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
专业技术2 |
1 |
公共管理类 |
|
| ||||
畜牧兽医局动检站 |
全额事业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
|
专业技术2 |
1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 ||||
扶贫办 |
全额事业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与文秘类 |
|
|
专业技术2 |
1 |
农学与农业工程类 |
|
| ||||
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全额事业 |
检验检测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 |
|
|
检验检测2 |
1 |
应用生物科学 |
|
| ||||
检验检测3 |
1 |
农产品检验检测 |
|
| ||||
检验检测4 |
1 |
药物分析、药物分析学 |
|
| ||||
集中供热中心 |
全额事业 |
专业技术1 |
1 |
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会计与审计类 |
|
|
专业技术2 |
1 |
建筑工程类 |
|
| ||||
合计 |
|
|
29 |
|
|
|
|
|
附件2
文水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身份证号 |
|
准考证号 |
| |||||
学 历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 |||
报考单位 |
|
报 考 职(岗)位 |
| |||||
服务基层项 目 |
| |||||||
服 务 地 |
| |||||||
服务时间 |
|
服务期限 |
| |||||
服 务 地 考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派出单位意 见 |
年 月 日 | |||||||
注:1、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
2、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含)以后参加“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3、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省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填写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