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镇综合办编外工作人员1名,从事党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6年7月2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桥头镇人民政府304室。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属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张贴完整)。
5、注意事项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 笔试。笔试由镇统一组织开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单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确定,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指标,在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桥头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3559692。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