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条件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应聘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熟悉办公软件及计算机操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1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前锋区政务中心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管委会1楼)。咨询电话:0826-2883288,联系人:蓝老师。
报名须交资料:《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
(二)面试
面试使用结构化方式,采取现场答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适应程度和工作态度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试用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四)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双方另行协商是否续聘。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及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1800元/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前锋区政务中心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0826-2889291
温馨提示: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本人不接听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不能接收通知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前锋区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