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广安区穿石乡、岳池县红庙办事处行政及治安管辖权划归枣山园区,分局为扩充警力到新的管辖区,提升管理水平。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6名。
二、聘用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公安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在1.0以上,身高1.70米(含)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1997年1月1日——1980年1月1日),无残疾、癫痫、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治安管理巡逻等工作的疾病;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有驾驶技能、文秘写作能力的和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居住在广安城区内(枣山园区辖区内优先),食宿自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聘用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择优聘用一批新上岗人员。
(一)报名。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政治处。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9日。
联系人:杨忠国联系电话:0826-2610013。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伍军人或具有驾驶资格的,报名时提供退伍证或驾驶证原件(以上证件各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现场测试。由枣山园区公安分局组织专门人员统一进行现场测试。测试内容: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测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6名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择优的原则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政审。枣山园区公安分局将组织专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对有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聘用。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与我单位委托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
四、相关待遇
(一)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满考评合格后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保险)。
(二)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三)其他待遇:年终绩效奖金3000元/年,以此为基数进行考核,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逗硬考核,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扣除相应奖金,对表现优异的予以奖励。
咨询电话:枣山园区公安分局政治处——2610013。
附:枣山园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