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计划和职位
考聘事业编制文学创作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
本市各级公益一类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聘条件
1.具有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文学创作水平,公开出版著作10万字以上;对戏剧小品有一定的研究和创作经历。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近三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聘程序
(一)报名
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文广新局网站发布考聘公告,报考人员本人到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相关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了解考聘职位的具体情况,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公开考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
2.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2张、提供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160号附4号)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调动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攀枝花市文广新局对此次考聘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聘的人员,取消其考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此次考聘工作由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文广新局监察室:0812-3342040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文艺创评室:0812-3520111,
咨询具体信息与招聘单位联系,详细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