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112号文件要求,经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自行车、射击、跆拳道、田径、举重项目教练员6名,为切实做好这次考核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见《2016年安阳市体育局所属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练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热爱体育事业,身体健康,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运动训练或体育教育专业;
5、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
(2)本人在全国运动会或省运会上取得1枚以上金牌(不含团体项目)且与报考专业一致,并在省级以上体育训练单位或省辖市级体育运动学校专业运动队执教带队4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6月30日分别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ay.hrss.gov.cn)、安阳体育局信息网(tyj.anya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 7月15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阳市体育局(安阳市文明大道中段)。
咨询电话:0372-2281186、 0372-3668278 。
报名需填写《2016年安阳市体育局所属市体育运动学校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或省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需在复印件加盖省体育局训练主管部门公章;有执教训练经历的需提供省训练管理中心或省辖市体育局训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执教证明书面材料。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核方式
考核以带队技能为重点,采取以专项技术讲解、示范和带队训练为主。考核时间3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答辩10分钟,占30分;带队技能考核20分钟,占70分。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成绩低于60分,则取消本人录取资格。
如遇考核成绩分数相等,则进行加时10分钟答辩考核,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放弃造成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体育局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2-2209609
安阳市体育局 0372-221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