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名,硕士研究生毕业生12名,本科毕业生1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隶属于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1072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548号。现开设有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生产过程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药学、护理学等46个专业。现有教职工831人,各类在校生17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各有关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毕业生3名,硕士研究生毕业生12名,本科毕业生1名。详见附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avc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7,进入“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我院招聘专业、学历、择业期等条件的要求,对于报名资格是否通过,在报名系统中做出及时答复。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参加笔试人员注意事项。
3.现场资格确认
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前应在学院安排的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11日(上午8:00—18:00)时间内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6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忠勇,联系电话:0371-8663839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与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10:30)笔试,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院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竟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学院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与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身份证及其它应聘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成绩单、毕业学校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技术资格证书、论文论著和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院各专业公布的试讲题目、时间及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与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学院成立试讲与答辩听课评审小组,试讲与答辩听课评审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业专家成员组成。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638399(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7674258(学院纪委)
附件: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一览表
序号 |
岗 位 |
招 聘 专 业 |
招聘 人数 |
学 历 要 求 |
备注 |
招聘单位: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博士研究生 3人,硕士研究生12人,本科1人,合计 16人) |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机械、电器类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建筑类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
3 |
专业技术人员 |
药学类 |
1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
4 |
专业技术人员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5 |
专业技术人员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6 |
专业技术人员 |
临床医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7 |
专业技术人员 |
护理学 |
2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8 |
专业技术人员 |
土木工程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9 |
专业技术人员 |
金融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0 |
专业技术人员 |
物流与运营管理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1 |
专业技术人员 |
设计艺术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2 |
专业技术人员 |
中外政治制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3 |
专业技术人员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4 |
专业技术人员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
15 |
专业技术人员 |
临床医学 |
1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